各科室、部門:
為深入實施“人才強市”戰(zhàn)略,加強高層次人才隊伍建設,激勵高層次人才為溫州市經(jīng)濟社會轉(zhuǎn)型發(fā)展作出更大貢獻,根據(jù)《溫州市杰出人才與青年拔尖人才選拔管理辦法》(溫委辦發(fā)〔2012〕154號)要求,溫州市將開展第二批溫州市杰出人才與青年拔尖人才評選工作?,F(xiàn)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:
一、評選名額和條件
第二批溫州市杰出人才評選名額為10名,溫州市青年拔尖人才評選名額為20名。參評對象應具有中國國籍,全職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,熱愛祖國,擁護社會主義,遵紀守法,具有優(yōu)良科學道德,學風端正。
(一)杰出人才參評對象年齡一般不超過60周歲(1955年10月1日之后出生),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:
1、在學科建設或應用性科學研究領域取得創(chuàng)造性研究成果,具有重大科學價值和應用前景,學術、技術水平處于我市領先,達到國內(nèi)、省內(nèi)一流水平。
2、在工程技術領域有重大發(fā)明創(chuàng)造和取得重要研究成果,創(chuàng)造性地解決關鍵難題,并有顯著應用成效,或其成果實施、技術應用對我市經(jīng)濟社會發(fā)展產(chǎn)生重大效益,學術、技術水平處于我市領先,達到國內(nèi)、省內(nèi)一流水平。
3、在教育、文化、社科、經(jīng)濟金融等領域取得創(chuàng)造性研究成果和實踐成果,并具有顯著的綜合效益,學術、技術水平處于我市領先,達到國內(nèi)、省內(nèi)一流水平。
(二)青年拔尖人才參評對象年齡一般不超過40周歲(1975年10月1日之后出生),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:
1、獲得博士學位或具有(或相當于)高級職稱。
2、在自然科學、工程技術、社科文藝、經(jīng)濟金融等重點領域嶄露頭角,獲得較高專業(yè)成就及榮譽稱號,有一定的社會影響。
3、具有廣闊的學術視野和創(chuàng)新思維,有很好的學術、藝術發(fā)展?jié)摿?span>;有志于在一線潛心研究,建功立業(yè)。
國家、省“千人計劃”和國家“萬人計劃”入選者,獲“長江學者”、浙江省特級專家、市突出貢獻科技人才稱號的,不參加本次評審;已獲市青年拔尖人才稱號的,可參加市杰出人才評審。
二、申報時間和材料要求
請各申報人于2015年10月13日前將以下材料報送至人力資源部(12幢703室,電話:802551,聯(lián)系人:吳振)。
1、《溫州市杰出人才與青年拔尖人才申報推薦表》一式4份及電子文檔;
2、《溫州市杰出人才與青年拔尖人才申報推薦人選匯總表》1份及電子文檔;
3、相關附件證明材料(包括身份證、學歷學位證書、職稱證書、主要成果證明材料、獎勵證書等),附件證明材料單獨裝訂成冊1份(附電子文檔,PDF格式,按要求編好目錄和頁碼)。
4、申報人對所提供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并填寫確認函。
報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國家秘密。如確需提供涉密材料,涉密部分須按國家有關保密規(guī)定另行報送。
附件:
3.申報材料填寫說明
人力資源部
二〇一五年十月七日